《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自2020年1月6日也就是今起施行。根据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,崂山区5个街道均开展了垃圾分类执法检查,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、区行政执法局、各街道执法中队、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与本次执法检查。
第1组金家岭街道,检查点:大润发(崂山店)、金狮广场、金鼎广场。
①大润发设置分类设施不规范,且未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设施,我区执法部门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↓↓↓
②金鼎广场设置了四分类设施,但是需要合理规范配置,规范使用分类标识↓↓↓
第2组中韩街道,检查点高创中心、多悦酒店、北村市场。
①高创中心已设置四分类桶,但配套设施不齐全、有混投现象、绿色餐厨垃圾桶无标识↓↓↓
②多悦酒店已设置四分类投放设施、收集设施,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图片与投放指示牌,但仍需要继续规范完善,有轻微混投现象↓↓↓
③北村农贸市场已设置四分类投放设施、收集设施,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图片与投放指示牌,但桶点卫生较差,有混投现象↓↓↓
第3组沙子口街道:检查点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食堂、家得乐超市农贸市场、铭都海岸酒店。
街道办事处食堂设置规范,分类效果较好↓↓↓
铭都海岸酒店:未单独设置有害、可回收收集设施,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无标识。↓↓↓
家得乐超市农贸市场有四分类设施但其他垃圾、厨余垃圾无标识,引导牌模糊↓↓↓
第4组北宅街道,检查点世园假日酒店、世园寒轩酒店。
青岛世园假日酒店垃圾分类设置配备不规范,标识不规范↓↓↓
世园寒轩酒店分类投放、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,无引导牌等配套设施↓↓↓
《办法》实施首日,崂山区本次执法检查行动已达到了预期效果,区城管局与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为被检查单位责任人详细解读《办法》并提出详细的垃圾分类管理要求。处罚只是管理的辅助手段,每个单位、企业、个人都应遵守《办法》中的要求。